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5-08-29 来源:协会秘书处
京检鉴协【2025】16号
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机构,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办质〔2002〕17号),根据《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要求,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于2013年11月发布了《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实施动态管理。
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我会曾对《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并于2021年4月9日发布实施《办法》(修订版)。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颁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57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为确保现行自律制度与最新部令协调一致,我会已启动对《办法》(修订版)的再次修订工作。
据此,在修订完成前我会暂停受理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首次申请登记,直至《办法》重新修订后正式发布。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