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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时间: 2019-06-13 来源:
一、业务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安全鉴定行业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检测鉴定机构的技术要求。
二、业务培训方式
1、公益性培训
公益性培训主要以讲座或交流等形式举办,检测鉴定机构人员自愿参加,所需会议成本支出由协会承担,主要是会员会费,参加人员食宿自理。公益性培训的内容不仅限于技术标准规范,可涉及更广泛领域。
2、有偿培训
有偿培训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以常规面授方式举办,检测鉴定机构人员自愿参加。所需成本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每课时不超过¥50.00元、8课时/天收取。有偿培训的内容是针对部分检测鉴定机构提出的有特定需求的业务培训。
三、业务培训费收入支出管理
1、协会收取培训费,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为缴费机构开具《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申请代开《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税款。
2、协会收取的培训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所用的场地、授课老师课酬、资料、午餐、文具、考试、证书、税金等,如有结余则用于贴补协会的公益活动。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业务培训办法,须经会员大会表决,征得2/3以上多数会员同意后方能生效。如需修订,仍须经会员大会表决。
业务培训费(即提供服务收入)是协会经费来源的一部分。在每年的审计报告中会单独列出,协会秘书处应将审计报告向会员公开。
本办法经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第二届第四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
2019年6月12日